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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新生代职业农民2016“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2016-05-03 15:3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2016〕6号),和《关于举办2016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6〕50号》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新生代职业农民2016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新生代职业农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新生代职业农民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新生代职业农民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大赛组织机构

组 长:王录军

副组长:王韦华、王俊全

成 员:张彩侠、洪伟、王百祥、李正军、李守杰、颜伟俊、宋金东、蒋宝、张勃伟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畜牧兽医、宠物美容、诊疗、园艺、食品等行业、企业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参赛对象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学生。提倡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大赛工作流程

1. 大赛工作研讨会(5月4日)。

组织召开研讨会,研讨大赛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大赛进程。

2. 组织报名阶段(5月5日-9日)。

各班主任负责动员及组织学生报名,报名时要明确组长1名,成员信息(不少于2人),指导教师信息(1名)。

3. 组织材料及提交阶段(5月10日-25日)。参赛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及时长1分钟展示视频(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参赛团队可根据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25号前将修改好的参赛材料(指导老师指导修改)提交到张嘉宁老师处。

4. 大赛评审(5月26日-6月1日)。

专家评委对已报名的项目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答辩要突出项目计划书中的亮点,展示内容可涵盖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

七、评审规则

大赛主要采取专家组初审、项目计划书评审、项目展示及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结合项目组特点通过项目的创新性、商业性、团队情况、带动就业前景等多方面综合择优评选。评审规则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附件4,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八、大赛奖励

大赛设项目团队奖项,拟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60%,其它参赛项目获优秀奖,奖励按照学院有关奖励办法执行;大赛遴选后,将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级比赛。

九、工作要求

各专业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新生代职业农民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农学院 2016年4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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