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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2014-06-09 15:11  

1.易燃、易爆试剂应存放在低温、避光、干燥、通风之处,并避免周围有强烈的震动。

2.剧毒药品应专人保管,严格用量,领取时要经过教研室和实验中心批准并做好记录。

3.常用的易燃试剂使用时要远离火源,保持良好通风。

4.用乙醚、石油醚蒸馏取物质,一定要有导管将乙醚导出室外。

5.使用易燃物品,严格执行使用原则,操作程序。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有充分的估计和应急措施。

6.有机溶剂和油类着火时,若火势小可用湿抹布或砂土扑灭。

7.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8.发生其他以外时(如玻璃割伤等)即时送入保健室诊治,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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