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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萱班”学生订单培养协议书
2015-06-15 15:26  

甲方(企业): 上海青萱园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661779

乙方(学生):                        联系电话:

丙方(院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农学院 联系电话:0913-3033266

为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实现以需促学、学以致用的培养目的,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甲方在丙方设立的“青萱班”,属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的人才。

为加强对“青萱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公司、学校和学生各方的正当权利,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订单培养协议。

一、合作原则及方式

(一)合作原则:1.甲、乙、丙三方共同发展的原则;2.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甲方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合作方式:“青萱班”采取2+1的培养模式,即乙方在丙方学习2年,其余时间在甲方或其下属企业进行实习,实习期间乙方由甲、丙双方共同管理,具体办法遵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二、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校学习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丙方的“青萱班”人才培养方案有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

(2)甲方可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丙方人才培养,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可委派专人定期到丙方跟踪了解乙方在校学习情况和品行表现;

(4)甲方每学年对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青萱助学金”,助学金数额不低于600 元/人,覆盖面不低于“青萱班”学生总数的20 %

(5)甲方承诺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不包含实习期),在第二年年底考核成绩合格者,报销乙方第一学年的学费5500元,以此类推,直止报完三年学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享受甲方每学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的“青萱助学金”;

(2)乙方享有甲方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有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的讲座;

(3)乙方应严格遵守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表现优良;

(4)乙方应按照丙方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及格以上。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按照甲方人才培养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丙方制定相应的《“青萱班”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学生成立班委会,做好乙方各项教育管理工作;

(3)丙方应委派专人担任“青萱班”班主任,定期了解乙方学习情况、品行表现,做好乙方的教育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及乙方家长进行沟通,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丙方负责做好“青萱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青萱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二)企业实习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下属企业实习,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实习岗位;

(2)甲方安排专人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丙方通报乙方表现情况;

(3)甲方有权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予以处罚,并及时向丙方通报相关情况;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实习;

(4)甲方负责接送乙方的费用,为乙方免费安排住宿,并发放实习补贴;实习补贴不低于实习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20元/人/月,不低于实习企业所招用的同等学历实习生的补贴标准;

(5)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证乙方的饮食干净、卫生,提供书桌、衣柜等基本生活设施及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

(6)乙方到实习企业报到后,甲方为乙方购买保险,乙方在实习的工作时间内发生伤害事故,甲方应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协助办理理赔,对于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或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7)甲方承担乙方办理健康证的费用;对不能正常办理健康证的乙方,甲方将终止乙方实习;

(8)甲方负责填写乙方的实习鉴定,并向丙方提交乙方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9)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实习地点、实习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2)乙方到实习企业的路费以及办理健康证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享受免费住宿和实习补贴(实习补贴不低于实习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20 元/人/月,不低于实习企业所招用的同等学历实习生的补贴标准);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企业招用的同等学历实习生一致,如实习企业未招用同等学历的实习生,则作息时间与企业正式员工一致;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不得违反丙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5)乙方在实习期间终止实习,应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乙方实习前应对其做好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

(2)丙方应委派专人对乙方实习进行跟踪管理,协助甲方做好乙方实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3)丙方有监督甲方按月向乙方发放实习补贴的权利;

(4)丙方不得擅自抽回乙方,因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丙方应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对擅自终止实习的学生,应根据甲方意见予以处理。

(三)企业就业

1.在“青萱班”学生完成学业正式毕业后,甲方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实习业绩和品行表现后择优录用,录用人数不少于“青萱班”毕业学生总数的20 %

2.对未被录用的乙方,由乙方另行选择单位就业;

3.对被录用的乙方,其薪酬标准按照甲方全国校园招聘统招的同等学历大学生的薪酬标准执行;

4.甲方安排被录用的乙方到甲方下属企业就业,乙方须服从甲方关于就业地点的安排;

三、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以解除:

1.受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甲、乙、丙三方无法履行协议的;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未能完成丙方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的或因严重违反丙方规章制度而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乙方放弃到甲方实习或实习期间终止实习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关于实习地点、实习岗位的安排和调整的;

5.乙方因不能正常办理健康证或在实习期间因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终止实习的;

6.乙方放弃到甲方就业的。

四、争议解决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五、附则

1.甲丙双方在《校企合作协议书》中已有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单位盖章后正式生效,三方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学校盖章)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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