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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体标本垃圾的处理规定
2014-06-09 15:02  

人体标本垃圾是在解剖学实验课和解剖学标本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一方面,解剖教学要加强对学生管理和教育,要求学生尊重死者,尊重尸体。另一方面,解剖学实验人员要加强自身管理和教育,爱岗敬业,增强工作责任心。相关的人体标本垃圾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解剖实验课产生的尸体碎屑由授课教师督促学生收集并装入垃圾袋,交由实验室人员集中保管。

2、解剖标本制作过程产生的垃圾由制作人员收集并装入垃圾袋,交由实验室人员集中保管。

3、人体标本垃圾由解剖实验室人员集中保管,严禁私自处理,乱堆乱放。

4、解剖实验课前,授课教师向学生宣读关于人体垃圾的处理规定,监督和防止实验课期间,人体标本垃圾乱扔乱抛。

5、人体解剖标本垃圾处理,由实验中心上报学校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保卫科与教务处监督,送殡仪馆集中焚烧。

以上各条,严格执行,如果违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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