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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15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选树宣传一批长期扎根渭南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代表,弘扬科学家精神,弘扬西迁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的热情,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共同组织开展“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根据《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渭科协发〔2022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校推荐评选学习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或全省全市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渭南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全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三)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已获得“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食品检测中心按照评选标准,各推荐1-2名人选报送科研处。其他各部门人员按所属学科由相应的二级学院推送。

(二)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联评,确定2名人选上报市科协。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不接收个人申报,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各二级学院于2022418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研处。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寻找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5份;

2. 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推荐人选《“寻找渭南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3. 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联系人:孙占育    联系电话:2362129

电子邮箱:wnzykyc@163.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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