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管理,经农林科技学院2026年11月3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吴昭以等六名学生做出如下处理,现予以公示。
吴昭以、白可宸,畜牧五高2301班学生。两名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经常性旷课,经班主任和家长多次沟通、教育,仍然我行我素不能按时上课。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拟给予吴昭以、白可宸退学处理。
闫炫龙,畜牧五高2301班学生、刘昊天,畜牧五高2401班学生。两名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经常性旷课,经班主任和家长多次沟通、教育,学生已于11月3日下午返回学校上课,悔改态度良好。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拟给予闫炫龙、刘昊天留校察看处分。
李正阳,食检高职2501班学生。在校园公共区域吸烟,拒不服从老师教育管理,态度恶劣,拒绝配合整改,出手将老师推到在地,造成老师身体不适;该生还有经常性旷课行为。经辅导员、家长批评教育,该生认错态度良好,已向老师赔付医疗费用。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八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四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拟给予李正阳留校察看处分。
王茜蓉,食检高职2502班学生。在校园宿舍内敲门销售烟、酒违禁物品,并建有专用售货服务微信群,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扰乱宿舍管理秩序,情节恶劣。经辅导员、家长批评教育,该生认错态度良好。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六条、第一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拟给予王茜蓉留校察看处分。
公示时间从2026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学生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15091869664
联系人:胡众欢
农林科技学院
2026年11月6日